林園11號公園將毀「林園之肺-森林公園」淪「建案商場」
- fcatorg
- 2022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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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的工業區林園,占地約2公頃的林園11號公園闢建於2014年,當時陳菊市長聲稱要打造「林園之肺」,開闢總經費約新台幣2.2億元(含用地取得經費約1.8億、工程經費約4仟萬元),規劃種植309株喬木及大片綠地,進行空氣濾淨,預計可吸收約3,200噸二氧化碳,改造工業區形象。
但公園闢建僅8年,高雄政府都發局藉林園捷運工程興建,捷運本可以單純與公園共構,如同高雄中央公園,但實際上卻在無必要性之下,詭異的包裹了把公園用地變更成建案商場,活生生是一場消滅「林園之肺」的計畫,整座約2公頃的公園直接消失。
林園的都市計畫公園只佔1-2%,遠低原都市計畫法規定的10%,加上林園是重工業區,公園比例低成這樣已經不合理,現在又要減少2公頃的森林公園,而且是最市區,人口最多的地方,非常不合理。
最可怕的是,八年前的4千萬工程費蓋好的公園,現在當作垃圾毀掉,這些預算不是錢,讓你這樣用完又毀掉?
這是最扯的,當初陳菊市長用1.8億向地主徵收土地是做公園,結果轉手變成建案商場,你當初徵收的價錢請問有多低?轉手變賣有多高?這中間的差價,請問當初的地主情何以堪?
我知道政府缺錢,但這舉動實在太缺乏前瞻性,你如果光明正大用都市計畫變更土地,合法取得的回饋土地去做聯開,我沒意見,你拿公園開刀,這是和子孫借貸,這是犧牲城市的公共設施與綠地樹木,非常不可取。
1. 支持捷運興建。
2. 反對變更公園用地成建案商場。
3. 支持捷運站體和公園共構。(高雄中央公園、台北大安森林公園就是案例)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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